一、合伙企业收到投资收益是否交营业税?

第一个问题: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投资方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个问题:

我认为应当缴纳

a.权益法的问题:在这个问题里,企业所得税已经不适用,该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适用于权益法或成本法,并不影响其确认的投资收益属于“分红所得”这个事项。

b.合伙人为法人或自然人会影响纳税性质,自然人合伙人应当承担个人所得税,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税率为20%;

法人合伙人应将其分得的红利所得,计入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该红利对于法人合伙人来说,并不是其直接对外投资所得,因此也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中相关的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而是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c.该投资收益直接归属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而不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因此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体系中相似情况的税收优惠。

d.因该投资收益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点应当在该笔收益确认为合伙人的收益时发生(相关决议)

相关资料:

宏观的税法体系下,对该类事项的倾向意见如下:

i.《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ii.

根据上海市地税局网站的答疑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征税?

iii.《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有错误还请指正

二、车辆逾期未检。强制报废。车牌还能用么?还可以交报废。留牌照么?

正常程序是车辆报废需提前申请待车辆指标更新,指标更新通过后,答应指标文件,然后报废车辆保留车牌,在6个月内购买新车上牌,如超过6个月,汽车指标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想卖房子房产证满5年了还要交营业税么,如何计算的呢?

契税减免条件1,买方唯一住房.2,房产证满五年。两条件同时满足和情况下90平米下1个点。90-144两个点。144以上4个点。

个人所得税减免条件1,卖方唯一住房.2,房产证满五年。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不要交。不满足的话交1个点

营业综合税减免条件1,房产证满五年。2,房产面积低于144平方。不满足的话交5.6个点。

价格调节基金0.4个点。

评估费0.5个点。

其它还是800左右的其它费用。。。

另外买志双方多套房的话还要加点。。。

房产证过户费=评估单价(不是卖价的单价哦)*房产面积*(上面那些税种的点的加和)

土地证过户的话出让地300左右,划拨的话那得看土地公摊面积了

各地标准不同最好还是带房产证和土地证到房管局,国土局问下

四、惠州出新政房子满3年才能出售,那满三年后出售还用交营业税么?

现在营改增了,不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了。满3年的住房出售不用缴纳增值税。按照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出售超过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这是国家规定,惠州是不能改变的。

五、在nice上买二手鞋求购交的定金如果未购买会退还么?

如果是正规的网络平台应该可以申请退款的吧,你可以先跟店家联系看看,店家如果没有答复或者不肯退款就联系第三方平台。如果都不同意,下次就不要再去这个平台买东西了,离开前顺便举报一下这个商家,给他找点小麻烦

六、我们公司做劳务分包,收到的劳务费为主营业务收入,总承包方代扣代缴的是什么?我们还用交营业税吗?

1.劳务分包公司,给对方开了劳务费按发票金额做:借:应收账款:XX单位;贷:主营业务收入;

2.劳务公司提供的劳务属于服务业的范畴,因此,应该按照劳务收入(即营业额)乘以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劳务收入)*5%“(除了交营业税,还需交纳附加费)借:营业税费及附加(一般计算公式=劳务收入*5.6%);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应交税费:城建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分别为应交营业税的7%/3%2%);

3.交税时做: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借:应交税费:城建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贷:银行存款

七、刚签了装修合同,未开工,现在想解除合同,合同上写明施工期间违约,赔偿违约金,我需要交违约金么?

如果你不是基于对方存在过错(对方有缔约过失或欺诈等行为)的话,按照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肯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违约金是要以补偿对方损失为标准,就是违约金并不是写多少就是多少,而且对方也得证明出损失,因此,既然违约,那就尽量少赔偿。

八、交定金时,只给了一张收据,未签订合同,也没有其他任何协议,请问定金能要回来么?

要看你交定金时的协议是怎么写的了:

1,中介是没有权利收定金的,如果以中介的名义收定金,这 种情况可以退;

2,如果是写的中介代为转交,并且已经转交了,可以不退,。

3,如果没有协议只是一个定金收据,可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