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市区高中425分。

2。城市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专业学生文化控制分数线最低为340分。录取时的文化成绩不能低于招生学校公费生录取成绩的80%。录取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报考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的考生(含各县考生),专业成绩在专业分线以上者,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专业满分50分,艺术专业满分108分,书法专业满分120分。只有通过专业成绩后才能申请考试。

3。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文化分数最低控制分数为213分。录取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公费生实际录取线的50%,并按专业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各县(市)、矿区申请县级省级示范高中(含各县考生学生42人)最低控制线为530人(含公助生、精英中学学生);报考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的最低控制分数为425分。

2。 “3+4”本科项目最低控制分数472分(不含理化实验和信息技术成绩);五年制(含3+2)大学招生控制分数线为180分(不含理化实验和信息技术分数)。

3。各县(市)、矿区普通高中入学最低控制分数线。成绩公布后,根据辖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按1:1.2的招生计划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考试院并向社会公布。